严治“黑烟”“白烟”,杜绝油烟扰民

2023-08-03 13:09:37 来源:上海静安

近日,针对餐饮业油烟扰民问题,天目西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沿街餐饮企业52家,查处夜间占道设摊经营行为5起,有效提升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使城市中的“烟火气”变得更加有序规范。


(资料图片)

黑夜中整治“白烟”

深夜里,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队员们对辖区内的重点道路和市民投诉热点区域进行突击检查。

在检查的路上,执法队员远远看到在恒丰北路附近冒出缕缕“白烟”,前往该处后发现,有占用人行道设摊经营烧烤的情况,于是上前要求当事人停止违规行为,并进行普法宣传,同时告知其应当在规定的夜市地点进行经营,违规经营者立即进行了收摊整改。

白天里整治“黑烟”

白天,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队员们中队依托上海城管APP专项整治平台,针对辖区内沿街餐饮企业,重点针对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保持设施正常运行等违规行为,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

在对一家餐饮企业的检查过程中,执法队员先来到后厨,发现在楼板上的油烟净化装置未按规定正常开启,阵阵“黑烟”经过烟道排到空气中,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

执法队员遂对该店家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对该商家进行普法宣传。店家负责人表示今后开门经营时,一定开启油烟净化装置。

普法宣传小贴士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

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市生态环境部门的规定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设施以及在线监控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排放的油烟、烟尘等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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